石农函〔2022〕58号 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张永刚)规范提升人参果产业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永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提升石林县人参果产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95年,圭山镇和合村赵天兴从南京引进人参果种植,1996年,西街口镇老木凹村农户赵光华将人参果引入西街口镇,发现石漠化土壤非常适合种植人参果,解决了人参果寡淡无味的问题,在高海拔冷凉石漠化山坡地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随着销售市场的扩大和消费人群的增加,种植面积逐年稳步增长。2018年1月19日,石林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报告中提出:不断优化高原特色农业,实施“3533” 农业产业发展工程,拓展“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推进人参果、辣椒、菜用玉米3个五万亩,以及枇杷、苹果、花卉3个三万亩建设,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促进了石林人参果产业的大发展。2012年,石林县西街口镇被认定为中国人参果之乡。2018年,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通过农业农村部认证,西街口镇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八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19年,新木凹村人参果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18年,石林人参果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021年,石林人参果被列为昆明市“一县一业”示范县,同年,石林人参果参加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获得15.83亿元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2020年和2021年,石林人参果在亚果会上被评为最受欢迎的区域公用品牌100强称号。2022年,石林人参果被列为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2022年全县种植人参果突破16万亩,预计产量26万吨,产值15亿元,已成为全国海拔最高、种植面积最大、品质最好的人参果规模化种植核心区,初步形成了人参果产品集散中心、种苗繁育中心、生产技术示范中心和科技研发中心的格局。
石林县人参果已成为继烤烟后的又一支柱产业,对石林县巩固脱贫攻坚、发展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人参果产业已形成产供销体系,但仍存在种植管理水平不高、销售市场不健全、品牌效应发挥不够、周边市场竞争形势严峻、基础设施配套不全、产业链发展不够等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技术推广。引种人参果以来,探索出了种苗扩繁、引蔓栽培、疫病防治、果实蝇防控等关键技术,解决了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与云南农业大学和昆明市农科院开展脱毒苗繁育合作,为企业、合作社和育苗大户提供脱毒苗进行扩繁,年扩繁优质种苗近3000万株。2021年示范推广搭架引蔓栽培技术700亩,达到了产量、品质翻番的目的。推广黄板60万张防治果实蝇,有效控制了病虫害的蔓延。2021年共计开展人参果生产技术专项培训15期,培训指导群众2000余人次。
2.品牌培育。2012年至2020年,中央电视台CCTV-1、CCTV-2、CCTV-7、CCTV-17《每日农经》、《生财有道》、《气象频道》等栏目先后10次宣传报导推广石林人参果。2015-2021年,连续举办了七届“中国石林人参果文化旅游节”。2016-2017年,先后2次在北京举办“石林县人民政府人参果北京推介会”。2017-2018年,石林县连续2年举办“人参果杯”足球邀请赛。2018-219年连续2年举办了中国石林人参果杯杨梅山自行车赛,2020年1月举办了首届石林“人参果杯”全国竞走大奖。多次组织企业参加国内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和推介会,宣传了产品,在市场上打造出了有影响力的“石林人参果”品牌。
3.市场规范。2014出版了《云南高原特色人参果无公害生产技术》,作为培训和指导生产的教材。地方标准《人参果生产技术规程》已完成征集、征求意见、专家立项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正由云南农业大学负责制定。加大对授权使用“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监督使用单位按照《石林人参果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规范生产,在外包装上规范粘贴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签,作出书面承诺不销售生果,共同打造良好的销售市场,维护好石林人参果品牌形象。
4.项目支持。2021年争取到了昆明市人参果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项目、2022年争取到了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创建项目、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人参果产业绿色创建项目,近两年共计争取到人参果专项扶持资金121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种植管理水平、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扩大品牌宣传和完善产业链标准制定,补齐人参果产业的短板。
三、下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做好人参果引蔓栽培和病虫害综合防控示范推广,利用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的机会指导群众掌握优质高产栽培技术。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参果科技小院平台作用,研究解决制约人参果产业发展的问题。
2.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继续开展人参果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农残检测覆盖面,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人参果质量安全合格证发放,服务好人参果销售企业和大户。加强人参果绿色食品管理,确保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利用绿色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对投入品和生产行为进行管理。
3.落实好示范县创建项目。落实好省市人参果产业项目,夯实基础,创造条件争取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项目。做好“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注册,做好“石林人参果”区域公用品牌申报和认证。继续开展人参果杂交育种和太空诱变育种工作,做好新品种的备案登记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标准《人参果生产技术规程》的出台。
4.做好地理标志使用监管。加强授权使用“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36家企业日常检查管理,启用新的授权协议书格式。严格审查申请授权使用地标的企业资质,在满足承诺不销售生果、启用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履行协议书条款的条件下才能使用“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在3年授权使用期间,如果发生销售生果、不登陆使用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违反协议书的问题,立即取消“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资格。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黄兴龙 0871-67796879)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