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三季度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发放情况
石林县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和特困人员认定两个实施细则和省、市出台的《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要求,对照政策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各项民生工作,确保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线上办理与线下办理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业务,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真正体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信息共享效能,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实地入户查看等办法监测其“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截至2022年10月8日,全县在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94户3515人(含城市低保对象380户442人、农村低保对象2114户3073人)。2022年1-10月,新增低保对象180户259人,停减发104户180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93人(其中:集中供养52人,分散供养241人);实施临时救助累计820人64.42万元。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