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信访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信访局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2月14日至4月29日,县审计局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132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信访局财务人员已对有关会计账目进行了调整,并于7月25日,将13200元归还了原渠道资金。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解决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200000元未及时补助给信访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与鹿阜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接,我局于6月24日、8月8日、9月5日三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鹿阜街道办事处尽快支付补助资金,并将支付情况后续材料报送我局,截至目前,鹿阜街道办事处尚未将补助资金支付相关说明报送我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鹿阜街道办事处完成材料报送工作。此项正在整改中。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各项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应严格按预算批复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局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以整改为契机,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截至目前,我局均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规定,未出现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情况。
(二)关于“加强对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并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及时拨付、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的使用,对材料不全的申报单位不予办理款项拨付手续,同时将加强补助资金的跟踪问效,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取得实效。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信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