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1020
发布时间:2022-10-2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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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 12530100MB0X199246 | 石自然资执罚〔2022〕23号 | 违法占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 | 2018年2月,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擅自占用石林县石林街道办事处螺蛳塘村委会响水箐村小组支锅石土地15990.97平方米(23.986亩)建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石林灌区提水一、二级泵站护坡、生活生产区道路场地及蓄水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和《昆明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昆国土资通〔2018〕151号)的规定。 | 罚款;其他-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1.没收违法占用15990.9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违法占用的8179.74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合计163595元(壹拾陆万叁仟伍佰玖拾伍元整),对违法占用的7811.23平方米非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合计78112元(柒万捌仟壹佰壹拾贰元整),总计:241707元(贰拾肆万壹仟柒佰零柒元整)。 | 24.1707 | 0 | 2022/10/19 |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