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祝艳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整合居民现行疾病预防和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管理服务有关政策和资源,强化便民享受医改待遇成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服务工作,同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各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用足用实医保改革惠民为民待遇,通过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措施,实现药品、耗材零加成,减轻了患者日常用药经济支出。虽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和医保待遇保障两项工作能正常开展,但在经办环节、管理患者过程、用药及治疗等相关服务事项方面存在重复环节,其原因在于目前公共卫生系统、医疗服务系统及医疗保障系统三者之间互不相通,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不能最大化利用。
为探索利用“人、财、物统一”的新模式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深化医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2019年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用于指导各地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22年省、市级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目前已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石林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医共体建设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三是为进一步契合工作需要,根据各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四是成立了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拟定石林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医共体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草拟实施方案,搭建整体框架
根据《昆明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及省、市级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石林彝族自治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并完成意见建议征求,现已正式向县委、县政府提请审核。
(三)探索新型机制,整合医疗资源
在紧密型医共体构建框架下,将逐步开展下列工作:
1.总体层面
(1)完善医共体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医共体医疗业务收入、公卫补助资金和医保打包付费资金分配方案。
(2)实施一体化管理。探索“十个统一”,统一人力资源、医疗业务、财务制度、绩效考核、资源配置、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医保预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一体化管理。
(3)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贯通服务链,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基层首诊、上下诊断,促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
2.公共卫生方面
(1)探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打包。按季度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预拨给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医共体成员单位服务类别、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兑现。
(2)搭建医防融合管理运行平台。成立健康促进管理中心,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
(3)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点疾病防控,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循序渐进稳步提升签约服务覆盖率。
3.基本医疗保障方面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年初包干、按季拨付、年终结算”的办法,实施在医共体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按人头总额预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针对您所提建议即:关于优化整合居民现行疾病预防和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管理服务有关政策和资源,强化便民享受医改待遇成果的建议,目前我县实施方案已正式向县人民政府提请审核,并通过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报县委研究决定。待正式发文后,我县将严格按方案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逐渐解决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和医保待遇保障在经办环节、管理患者过程、用药及治疗等相关服务事项方面重复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落实医改惠民新政策,提高便民利民为民效率。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鑫 0871-67793763,张春明 0871-67785176)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