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公示
石林彝族自治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公 示
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工作已于8月24日结束,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摘要)》的规定,现将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 名 | 服役表现量化评分 | 注 明 |
1 | 昂小兵 | 92.45分 | 1、本表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摘要)》,按照退役士兵档案资料考核。 2、按照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 第三项第五点择优安置:由安置地县安置部门根据个人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公布的安置岗位进行选岗。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者,时间在前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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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俊 | 75.35分 | |
3 | 陈红飞 | 68分 | |
4 | 绞义军 | 67分 | |
5 | 毕春 | 66.5分 | |
6 | 丁路 | 66分 | |
7 | 王银龙 | 62.8分 | |
8 | 杨春林 | 58.5分 | |
9 | 李红德 | 56.5分 | |
10 | 毕强 | 48.8分 | |
11 | 王云祥 | 45分 | |
12 | 黄柯壁 | 39.5分 | |
13 | 吴金平 | 39分 |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止。如在公示期内对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分数有异议,由本人向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批准,由县退役士兵安置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在公示期内对分数若无异议,则视为认可,县退役士兵考核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办法》的规定进行安置。
安置办电话:67790081
特此公示
石林彝族自治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