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崔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配套全县2019年至2021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9—2022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情况
1.2019年,我县通过盘活农村综合改革结余资金,以石财预(2019)26号(内)指标安排下达了2019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0个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后因项目暂未达到支付条件,配套资金暂收回县财政。
2.2022年,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20、2021年中央、省市补助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7个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70万元(经核实,2021年西街口镇芭茅村人参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不需再安排资金),年初已通过石财预(2022)1号指标下达县农业农村局。
3.市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村”项目。因县级财政财力困难,全年“三保”都存在较大缺口,2021年32个市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村”项目建设县级应配套资金1600万元(50万元/个)目前暂未安排。
二、2022年以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筹措工作情况
1.2022年4月份,经县财政局牵头与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对接,并向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从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38万元,用于解决全县7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类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复,资金已安排下达乡镇(街道),项目正在推进实施中。
2.2022年5月份,县财政局牵头与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后达成统一意见,将今年年初预算安排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470万元,按21.36万元/个平均分配下达到22个资产/设备购置项目,按县委组织部的优先层级要求先解决鹿阜街道、西街口镇、圭山镇资产/设备购置问题。目前,县财政局已以石财预〔2022〕265号预算指标下达了22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69.92万元到项目实施乡镇(街道),项目正在推进实施中。
今年以来,共计安排财政资金608万元用于全县29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推进。
三、下步工作计划
1.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或争取整合其他资金安排方式,优先解决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上级资金存在缺口部分,保障项目乡镇(街道)启动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同时根据项目完工结算审计和县级财力情况,逐年逐步安排县级应配套资金。
2.对已下达安排的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财政全力保障资金库款,适时提醒项目实施部门,在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具备报账支付条件的项目尽快收集资料报账支付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报账支付进度,及早发挥项目和资金效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梅英 0871-67796424)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2日
石财函〔2022〕8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