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第110号提案答复的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第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韩忠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循序渐进规范推进中小学校车制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全县共有中小学幼儿园119所,其中,普高2所,职高1所,初中5所,小学68所,幼儿园43所,在校在园学生3.9万余人。长期以来,我县与全省,乃致全国绝大多数其他地方一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主要出行方式是公交车、私家车、摩托车等多种出行方式相结合,基本能满足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同时,不可回避的是,也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零散的出行方式,导致发生涉生交通安全事故多发;二是在接送学生时段,特别是在下雨天和寒冬季节,大量私家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造成城区校园周边交通堵塞严重,给周边造成了交通通行压力的同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交办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及时研究办理。经分析,您提出的“关于循序渐进规范推进中小学校车制度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若实现用校车接送中小学学生,将对消除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隐患,缓解城区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情况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经调研,校车属于特种车辆,安全防范技术标准严,导致购置费用高,且在后期人员经费、运行、维护投入成本大、运营收费又不能高、安全管理非常严格的情况下,没有第三方愿意开展此项公益性服务,加之受县财政捉襟见肘的现状影响,政府也无力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车制度。鉴于以上情况,在我县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车制度时机还不成熟。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通过警示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出行安全教育,促进交通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让学生自觉做到不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外出遵守交通规则,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车。
二是加强家校联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加强对家长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酒醉驾、不撞红灯、不超速超载,做孩子的榜样。
三是会同县公安局,常态化落实好“护学岗”和“三见”(见警察、警灯、警车)机制,做到上下学出行高峰期间,维护好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霞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