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织机构信息(2025年4月17日更新)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旅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石林景区旅游开展工作;促进景区旅游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二)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石林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经营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对风景名胜区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负责编制景区资源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景区旅游资源保护,严格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切实保护生态资源。
(四)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五)对景区旅游行业实施全面管理,协调公安、文旅、林草、国土、市场监管、税务、发改、城管、环保等部门,统一领导,综合治理。
(六)对景区贯彻执行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和旅游行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宣传;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
(八)负责石林风景名胜区游览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保障游览安全;在景区内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单位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党群工作处、办公室、计财处(审计处)、综合执法处、旅游服务处、市场营销处(石林风景名胜区艺术团)、资源管理处(石林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办公室、石林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
三、直属机构
乃古石林管理处、长湖管理处、大叠水管理处
四、负责人
赵晓梅(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五、办公地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岔口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0871-67711439
八、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赵晓梅,女,汉族,1979年4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委、行政工作。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旅游经济工作,深化改革工作。
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改革办。
联系石林管理局退休职工党支部。
沈碧芸,女,汉族,1989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
工作分工:
分管党群工作处、办公室。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统一战线、民族团结、质量强县、文明创建、工青妇、老干部工作;行政复议和诉讼、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办理,机关文电与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督查督办等工作。
联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县编办、县公务员局、县人社局、县民宗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考核办、县保密局、县档案局、县民政局、县接待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供电、供水各单位。
负责石林管理局第一党支部工作。
毕贵荣,毕贵荣,男,彝族,1977年4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资源管理处(石林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办公室、石林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办公室)、乃古石林管理处。
负责生态文明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石林世界遗产地、石林地质公园、石林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规划、项目规划审查和项目前置审批,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支农联系、科学素质与科普、绿化美化、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美丽乡村、河长制和林长制等工作。
联系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县政务服务局、县科协、石林街道,风景名胜区协会。
负责石林管理局第二党支部工作。
许奇,男,汉族,1983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市场营销处(石林风景名胜区艺术团)、旅游服务处。
负责文创产业发展、旅游产品开发、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网络意识形态、舆情导控、智慧旅游、旅游营销、信息化建设、景区旅游服务及旅游服务管理,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全域旅游等工作。
联系县委网信办、县政府新闻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数据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文联,邮政、通信各单位, 旅游行业协会。
负责石林管理局第三党支部工作。
张建华,男,汉族,1977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综合执法处、长湖管理处。
负责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依法行政、社会综合治理、反恐防恐、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反邪防邪、信访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森林防火、旅游市场管理、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旅游申投诉处置等工作。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武部、县信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长湖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中队。
联系石林花木公司党支部。
毕宏春,男,彝族,1978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计财处、大叠水管理处、局招商办公室。
负责企业性投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资、财务、融资,企业改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县旅管会改革后续工作。
联系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社保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创委、石林产业园区、石林旅游集团公司,县金融、保险、企业各单位,板桥街道及五棵树村搬迁扫尾工作。
联系石林石得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