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志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国有资产,探索灵活简易处置和划拨使用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石林县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利用不足、闲置资产资源浪费、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良性循环、保值增值的运作体系,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
7月5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发〔2022〕11号),目前县国资委牵头,由国投公司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正在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核查完成后将根据本次全面清查结果出具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清产专项报告。我们将根据第三方清查结果提出经营性资产资源、闲置资产资源及国有股权划转盘活使用建议上报县政府审批。
县财政局拟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送审稿)》已报县人民政府按程序决策审批中,若今后我县出台相关国有资产盘活使用的政策文件和简易处置及划拨使用机制,将及时通知和传达。希望你能理解。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陈石兵 0871-67796676)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石财函〔2022〕9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