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2022年9月更新)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拟订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县本级预算支出标准化建设;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县对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规定。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监督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协调联系各级驻石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职责分工。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管理建议,配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拟订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县财政性投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对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依据财政预算支出编制和下达年度财政项目投资计划,检查项目实施、配套资金到位及协调报批手续等。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计划列入预算,下达拨款通知,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拨付及配合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审核项目预算。
二、内设科室
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行财科、社会保障科、农财科、产业科、会计监督科、评审评价科、政府采购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综合改革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金融科
三、负责人
李永福(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四、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93号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71-67796408
七、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李永福,男,彝族,1972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金融办主任、县委国企工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领导和主持县财政局(金融办)党、政全面工作。
分管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深化改革、保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巡视巡察等工作。
联系党支部,鹿阜街道财政所。
李林,男,汉族,1976年3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委国企工委专职副书记、国资委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县委国企工委日常工作,主持县国资委全面工作。
分管国资运营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科、金融科工作。
分管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支农扶贫工作、固定资产工作。
联系石林国投公司。
杨丽花,女,汉族,1978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支部书记。
工作分工:
分管评价评审科。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
分管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协助抓好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巡视巡察等工作。
联系石林街道财政所。
陆怡君,女,彝族,1988年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石林街道财政所所长、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石林街道财政所、局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机关会计全面工作
分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档案管理、目标考核、提案建议办理、督查督办工作。
协助分管保密、深化改革工作。
朱敏,女,汉族,1986年9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预算科科长。
工作分工:
负责预算科全面工作。负责党组会日常工作。
联系板桥街道财政所。
孙春晖,女,汉族,1976年11月生,大学学历。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工会主席。
工作分工:
分管会计监督科、产业科。
分管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科普(志愿服务)、7个专项行动(爱国卫生、疫情防控)、美丽县城、文明城市、垃圾分类等工作。
联系西街口镇财政所。
李剑宁,男,汉族,1979年2月生,大学本科。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机关财务、行财科、综合科工作。
分管财政信息建设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国库科。
联系圭山镇财政所。
陈星屹,男,汉族,1993年1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预备党员。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性债务(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县政府性债务(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政府债务管理科、社保科。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工作。
联系长湖镇财政所。
昂艳华,男,彝族,1979年3月生,大学学历。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国库支付中心全面工作。
分管农财科、农村综合改革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分管营商环境工作。
联系大可乡财政所。
黄志兴,男,彝族,1978年3月生,大学学历。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国资运营中心副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国资运营中心全面工作。
分管国资运营中心综合管理科。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石投集团、工投公司、石投公司、城市资产经营公司。
杜雨洋,男,汉族,1988年8月生,大学本科,中共预备党员。现任石林彝族自治国资运营中心副主任。
工作分工:
分管国资运营中心资产运营科、考核分配科。
协助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科。
联系旅游集团公司。
李志,男,彝族,1973年3月生,大学学历。现任鹿阜街道财政所所长。
工作分工:
主持鹿阜街道财政所全面工作。负责小乐台旧社区大党委联盟日常工作。
协助抓好社保科工作。
毕英,女,彝族,1978年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板桥街道财政所所长。
工作分工:
主持板桥街道财政所全面工作。
协助抓好会计监督科、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