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中小企业、商务、科技、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和全县商务建设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中小企业、商务、科技、信息化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按照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拟定工业、中小企业、商务、科技、信息化扶持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提出县级相关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监测分析工业、商务、科技、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辖区内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开展工业、商务、科技、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编制我县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科技重大项目和涉及经济、社会建设的重大专项;研究并指导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意见、建议,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拟订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的措施,推动全县民营科技事业发展。
(四)编制并公布年度科学技术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申报指南,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并经审批后组织实施;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县内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重点科技建设项目进行前期的论证和评估;负责对利用县级财政性资金从国(境)外引进先进技术、重大设备后制定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计划进行备案,负责建立科学技术进步统计监测评价体系。负责我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
(五)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旅游商品加工等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调整优化煤炭、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装备制造、农特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六)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工业布局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科技、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组织电网建设、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监督和指导;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现代流通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县现代流通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
(八)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节能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政府储备工作;负责全县拍卖、典当、旧货等特殊流通业的管理,规范市场流通秩序;负责成品油流通的监督和管理。
(九)拟订全县商业网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和业态,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商品进出口和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促进全县对外贸易的发展;建立全县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管理工作,推进两化融合,协调信息技术跨行业、跨部门共同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县域内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拟定信息产业的发展政策;负责组织全县党、政、群机关的电子政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协调组织县域内的信息产业企业,推进三网融合,全面提升县域信息化水平;负责县域内的无线电台站(网)的设置预审和备案,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监督检查和管制,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全县的信息网络安全和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组织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对生产、经营、使用能源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进行检查、督促和依法查处;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规划、意见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协调指导全县利用外资工作,提升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科)
(二)中小企业科
(三)商务贸易科
(四)科学技术科
(五)信息产业科(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六)经济运行科
(七)投资促进科
(八)安全监督科
(九)节能管理科
三、负责人
孔德卿(石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石林县东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背后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公电话
0871—67796816
七、领导分工
局党委书记、局长 孔德卿
主持县工信局党政全面工作。
分管审计、石林石材特色产业园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红芬
主持投资促进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其他工作。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晓强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和人事、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统战、民族和宗教、保密、党管武装、商务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加油站建设、老干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含财务室)和商务贸易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倖金林
负责科技、节能管理、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支农联系点)、林长制、河长制等工作。
分管科学技术科和节能管理科(含节能监察大队)。
副局长 李福萍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民营经济发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分管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科(含减负办)、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副局长 佘邦华
负责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禁毒防艾、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分管信息产业科,协助局长分管石林石材特色产业园工作。
副局长(挂职) 王 陈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规划和土地收储、反恐防爆、电网建设、矿产资源综合治理系统管理等工作。
分管投资科和安全监督科(含三电办)。
AB角对应:
孔德卿—杨红芬—刘晓强,倖金林—李福萍,佘邦华—王陈。
石林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