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一、 职能职责
(一)负责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四)负责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负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贯彻落实覆盖全县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科室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二)下属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负责人
艾世武(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中路40号
办公电话:0871-67796696,传真0871-67796696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