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职能
发布时间:2022-08-0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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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本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
2.承担全县范围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
3.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
4.受县卫健局委托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价。
5.开展与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服务项目。
6.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具体事务、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