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石审报〔2022〕9号审计报告于2022年6月10日收悉,我局对审计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优抚对象死亡后仍然发放优抚生活补助41042元的问题
审计发现优抚对象李福明等11人死亡后仍然发放优抚生活补助共计金额41042元这一情况,在审计过程中我局得知该情况后已及时进行核实,于2022年4月29日召集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依法开展资金追缴工作,并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对发现类似不符合规定发放的资金,一律依法及时追缴。截止2022年5月26日,11人已全部追缴,追回资金41042元。所追回资金均已存入代扣代缴账户。对其他排查出的类似情况,发现一人,及时追缴一人。同时进一步完善健全各类优抚对象信息核查制度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石退役通〔2022〕4号)到各乡镇(街道),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重复发放抚恤金和节日慰问金9376元问题
审计发现优抚对象郑炳全以“60岁以上农村籍义务老兵”和“两参人员”双重身份分别领取抚恤优待金和节日慰问金,已及时进行核实,依照规定按照就高原则,对郑炳全以“60岁以上农村籍义务老兵”享受的抚恤金和节日慰问金9376元已于2022年5月12日追回,资金已存入代扣代缴账户。
上述两项追回的资金50418元,于2022年6月21日上缴县财政。
三、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24600元问题
2021年11月20日购买电脑价值24600元,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该问题我于2022年4月22日进行了整改,将该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同时组织局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再次学习教育。
总之,此次审计,使我局更好地认识到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所指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并及时开展了整改工作。所提建议中肯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并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更好地促进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附:资金上缴县财政资料
石林彝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