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法定工作职责。认真对照《分工方案》逐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高效抓好落实,同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考评。
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 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推动已出台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2 |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石林管理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3 | 依托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4 | 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 |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国家和省、市、县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6 |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采取政策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减税降费政策传达到有关群体。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速享尽享。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7 | 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项目清单。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8 | 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项目监管等信息。 | 11月底前 | ||
9 | 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全年持续推进 | ||
10 | 持续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1 |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 | 全年持续推进 | ||
12 | 加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全年持续推进 | ||
13 | 做好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发布工作。 | 县医保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14 | 突出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着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岗,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等政策发布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有关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15 | 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16 | 及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17 | 动态发布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
18 | 重点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动态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信息,及时公开价格调控政策及有关价费调整信息。 |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9 | 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20 | 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21 | 持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 |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 11月底前 | |
22 | 加大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23 | 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防返贫监测范围、帮扶政策及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 |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24 |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公开 | 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负责 | 11月底前 |
25 | 持续做好中央、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 ||
26 | 常态化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 全年持续推进 | ||
27 | 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 | 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有关主体信用信息等。 | 县政务服务局负责 | 11月底前 |
28 | 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后,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有关部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 ||
29 | 深化自然资源领域的信息公开 | 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规范做好各类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 |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30 | 依托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听证材料、批准文件信息、征地组织实施材料等。 |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31 | 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 |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32 | 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等信息的发布力度。 | 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分别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33 | 深化财政和审计领域的信息公开 | 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 | 县财政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34 | 随同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 | 11月底前 | ||
35 | 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 县审计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36 | 深化规划信息公开 | 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 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37 | 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 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凡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38 | 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39 | 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大力推行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以政策宣讲、政策问答等方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40 | 统筹运用图示图表、视频、动漫及专家访谈、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41 | 完善互动回应服务 | 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对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政务舆情要及时回应。 | 县委网信办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42 | 充分运用调查问卷、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助力政策完善。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43 | 对重大决策草案进行详细解读或说明,提供意见征集渠道且对渠道信息表述清晰,公开意见征集结果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进行说明,公开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44 | 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 | 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45 | 建设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县政务服务局负责 | 11月底前 | |
46 | 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47 | 搭建政策问答平台,提升政策咨询解答效率,有条件的部门,可自行探索。 | 县政府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48 | 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 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区专栏,强化政策集成服务,各级各部门持续做好本单位利企惠民政策更新报送工作。 |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49 | 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配合工作,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在数据、平台、服务、应用、管理等多方面集约。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0 | 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注销“僵尸”账号,规范账号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开办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1 | 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内容更新及时,强化互动回应功能,提高网民留言办理时效和质量。 | 各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2 | 强化石林县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新闻、网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 县政府办、县委网信办、县政府新闻办、县融媒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53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4 | 按时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网民留言。 | 县政府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5 | 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考核、问责和社会监督机制,优化热线办理系统、知识库系统,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共享,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受理渠道,推动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全面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 | 县政府办(县长热线办)、县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56 |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 | 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57 | 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8 |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59 |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60 |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定,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县司法局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61 | 深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政府网站要持续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 县政府办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62 | 积极探索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完整获取最新、权威的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63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卫生健康、教育、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查找信息公开工作短板,督促指导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公开各类信息。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全面公开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确定供水、供气等公共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并依法公开各类信息;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和企业环境信息内容。 |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64 |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 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32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根据国家部门新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三个月内及时编制发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县政府办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 全年持续推进 |
65 | 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每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月底前 | |
66 | 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完成行政区域内村(居)务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 各乡镇(街道)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
67 | 落实主体责任 |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 | 县政府办负责 | 11月底前 |
68 |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69 | 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
70 | 规范监督考核 |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科学设置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考核力度,依法规范开展考核。 | 县政府办、县委目督办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71 | 各部门不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不得与省级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 全年持续推进 | |
72 | 加强培训学习 |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部门内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宣传力度。 |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 11月底前 |
73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 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牵头,县司法局配合落实 | 11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