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财报告〔2022〕16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文件
石财报告〔2022〕16号 签发人:李永福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2月14日至5月13日,县审计局对我局《石林县本级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审计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244602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3月30日将上述资金244602元上缴县级财政。
(二)关于“违规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金438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5月25日将违规资金4380元收回并上缴国库。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及时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局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今后我局将按照财预〔2015〕15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抽查各预算单位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的建议
采纳情况:我局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今后我局将按照昆政办〔2020〕6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
特此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监委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
石财报告〔2022〕16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