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志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资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国资委按照国企改革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在加强国资队伍建设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国有企业高管人才外引内培。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县属企业员工招聘及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储备国企后备人才;加强与市级国有企业的人才交流培养,形成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国企管理人员整体能力素质。二是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县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激活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人用人机制,打通了政企人才交流通道,更大限度地发掘人才,提供更完善地保障措施,确保人才进来有保障,退出有通道。
下步县国资委将持续加强国资队伍建设,健全国资部门、国有企业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深化国企改革。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王珊珊 13888167286)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8日
石财函〔2022〕6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