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函〔4〕号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2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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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84号 建议答复的函
黄树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维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维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已于2021年10月,经村镇两级共同规划项目计划,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了项目,项目暂未批复,计划2022年再向上继续争取实施该项目。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周涵 0871-67734009)
(此页无正文)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长函〔4〕号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