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西街口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30126202200001号)的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撤销西街口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30126202200001号)的公告
我局于2022年3月31日办理了街口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30126202200001号),项目名称:西街口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华能新能源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项目原选址涉及水源保护地,需要对项目选址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30126202200001号)。
经审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同意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30126202200001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西街口光伏发电项目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