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管函〔2022〕20号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7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71号建议答复的函
宗家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工业园区巴江河沿岸及第一第二条工业大道划入城市管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当前石林县城建成区存在的绿化管养和卫生保洁多部门管理,管养水平不高等问题,县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智慧管养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石林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届委员会第48次常委会会议审定。目前,县城市管理局已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启动实施石林县城乡一体化智慧管养特许经营项目的请示》,预计今年8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该项目的服务范围为石林县城环城路内城市建成区、石林大道县城至昆石高速公路石林收费站环岛段、大叠水旅游专线石林县城至石林高铁西站段。服务内容为清扫保洁、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处置、园林绿化日常管养、乡镇(街道)所在地垃圾转运处置、热解站的运营维护、路灯、市政道路、公厕、下水道等市政设施维护养护。涵盖了工业园区巴江河沿岸及第一第二条工业大道,该项目的实施即可把工业园区巴江河沿岸及第一第二条工业大道纳入城市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 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