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管函〔2022〕13号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77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琴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学校周边小摊小贩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市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长期重要工作来抓,以执法大队队长为组长,市容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为我县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取得实际效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有效地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治理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和师生积极参与,为此项行动奠定群众基础,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二是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的调查摸底工作,从去年开始就把全县散摊游贩一一登记在册,专门集中召开专题会,宣传创文工作,规范散摊游贩经营模式。根据不同情况,疏堵结合,规范管理。整治校园周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放、街面晾(晒)挂衣物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破损修复。不影响道路通行,不影响市民生活。三是提醒周边铺面业主入室经营;将校园周边的地摊游商迁移引导在指定的地点限时经营,对严重影响校园交通、市容环境的摊贩依法给予以取缔。四是还对各类补习、家教、家政服务公司等在校园周边散发宣传单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拒不改正人员,没收其宣传资料并给予行政处罚。五是有效开展错时值班制度。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三个市容中队,根据中队网格化管辖区域,每天对各个学校进行不少于3次的日常巡查,特别是早中晚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采用错时管理,加强对薄弱时段的管理,使校园周边的环境形成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学校周边占道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根据学校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一直以来,县城市管理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整治模式,对校园周边的摊贩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摊贩一律予以取缔,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有效性。2022年1月以来,县城市管理局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执法车辆12多台次,取缔占道经营61多起行政处罚61起共收取罚款6100多元、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100多起、杂物乱堆乱放81多起、纠正街面晾(晒)挂衣物32余起、清理校园周边垃圾广告111 余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借助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城市管理局协同配合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以百倍的信心和努力,加强治理学校周边小摊小贩精细化管理,协同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市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管理,进一步深化巩固校园周边的环境形成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履行职能职责,长期有效地维护好校园周边的市容管理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石林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县城市管理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学校周边管理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管理,共同营造一个整洁、有序、亮丽的城市,为市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昂光明 0871-67786995)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