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管函〔2022〕6号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55号建议答复的函
普忠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老挖村垃圾处理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县级垃圾处理的牵头部门,一直在积极的探索和学习垃圾处理的模式,目前县城市管理局对农村垃圾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县城市管理局和县环保局邀请云南蓝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目的在行政村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处理设施,解决乡镇街道、自然村的垃圾处理难,运输成本高的问题。
二、城市管理局牵头,石林街道办事处、西街口镇负责实施,在石林街道的小密枝村委会的小密枝村和爱买龙村、西街口镇的茂舍祖村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县城市管理局正在和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在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后,进行推广实施,将对农村的垃圾治理有质的转变。
三、2021年4月县城市管理局和泸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活垃圾处置合同。各乡镇街道在垃圾热解净化处理站未能处理完的情况下,由各乡镇街道自行清运到泸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处置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家彦 15887150977)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