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2022〕32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6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64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当甸村委会革腻村机耕路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22〕1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圭山镇当甸村委会勘察调研。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则》,昆明市六部委《关于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立项工作的指导意见》(昆农发〔2021〕3号)及2022年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省第一季度视频会议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集中连片,机耕路、配水、耕地质量提升等实施都有一定比例的硬性要求。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低。经我单位根据勘察结果研究,对您提出的《关于修缮当甸村委会革腻村机耕路的建议》建议,我单位答复如下:一是争取把当甸村委会现有耕地列入储备项目库。二是争取在“十四五”期间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力争在“十四五”期内立项建设当甸村委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谢辉 0871-6779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