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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207-587057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7-11 11:19
名 称: 石农函〔2022〕16号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4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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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函〔2022〕16号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4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11 11:19 浏览次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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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140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北小村管辖内机耕路修善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2213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北小村勘察调研。经查,石林县财政局于2013年在你村委会组织实施了石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移交你村委会负责建后管护。该项目已经上图入库,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定为基本符合。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的《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工程项目维修养护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工程实施后交由受益乡镇、村组进行管护,村委会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使用,组织对机耕路、水利设施定期维修养护。经研究,您提出的《关于对北小村管辖内机耕路修善的建议》,目前没有相关的项目或经费组织修缮,我单位今后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解决维修养护事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谢辉  0871-6779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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