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2022〕16号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40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40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北小村管辖内机耕路修善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22〕13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北小村勘察调研。经查,石林县财政局于2013年在你村委会组织实施了石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移交你村委会负责建后管护。该项目已经上图入库,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定为基本符合。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系列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的《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工程项目维修养护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工程实施后交由受益乡镇、村组进行管护,村委会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使用,组织对机耕路、水利设施定期维修养护。经研究,对您提出的《关于对北小村管辖内机耕路修善的建议》,目前没有相关的项目或经费组织修缮,我单位今后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解决维修养护事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谢辉 0871-6779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