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8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87号建议答复的函
肖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叠水村委会大叠水新村房屋外墙装修及搬迁补助资金兑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鹿阜街道办关于审定大叠水村避灾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事项的批复》(石政复〔2013〕82号),2013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鹿阜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大叠水村实施整村搬迁的项目。按照批复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先后合计拨付地质灾害补助资金707万元,按照60户搬迁户计算,户均已达11.783万元。因该搬迁项目投资较大,需整合各项相关资金进行实施,加之近年来财政困难加剧,尚有部分资金不到位,导致承诺的补助没有完全兑付给搬迁户。同时,由于搬迁后长期未对外观进行粉刷,导致部分农户出现浸水情况导致群众意见较大,上访不断。
二、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向上争取力度。积极协调未到位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二是召开了群众工作会,统一村庄整体外观风貌,先由群众自行对房屋外立面进行装饰装修。三是进一步统筹相关资金开展村庄风貌打造。四是积极包装项目,争取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对新村进行整体开发打造。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一步工作中,板桥街道将加强对接,争取大叠水新村风貌整体提升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同时,尽快上报专题研究报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大叠水新村欠账问题,争取让群众住的舒心、安心、顺心。
感谢您对板桥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陈自红 0871-67742384)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