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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208-594431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7-04 10:49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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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4 10:49 浏览次数: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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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2022630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预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现行《石林彝族自治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于2019年印发实施,对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供了依据,确保了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年来,随着党政机关企事业机构改革等原因,部分成员单位职责发生了变化。同时,结合近年来应急响应启动情况,经过评估和修订,形成了现在的《预案》2022年6月修订稿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洪水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洪水灾害是一种自然灾害,是指超过江河、湖泊、水库、海洋等容水场所的承纳能力,致使水流入境而造成的灾害,按照成因可以分为暴雨洪灾、冰凌融雪洪灾、风暴潮灾害、海啸灾害、溃坝洪灾、泥石流灾害等6类,我县涉及暴雨洪灾溃坝洪灾、泥石流灾害3种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一)工作原则。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二)组织指挥体系。县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灾工作。成员单位由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林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大队、石林森林消防中队、石林供电局、县城市供水公司等县级23家单位组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重点对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进行了明确。气象、水文部门要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按照县政府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当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

  (四)应急响应机制。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其中按照降雨等级、河道水位、水库坝塘河堤损毁情况、农田城市村庄受灾情况等综合研判,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应急响应。

  (五)应急保障及善后工作。重点明确了物资、通信、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时,对救灾、防汛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防汛抗灾工作评估等进行了明确。


《石林彝族自治县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2630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抗旱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总则

(一)编制原则

切实增强干旱风险意识,提高抗旱应急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升抗旱减灾的应变能力,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轻旱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石林县近年供水情况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林县所辖范围内的县城、集镇和农村生活及农业生产供用水工作

(四)分级标准

根据旱情轻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大干旱(Ⅰ级)、严重干旱(Ⅱ级)、中度干旱(Ⅲ级)和轻度干旱(Ⅳ级)四级。

(五)工作原则

坚持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群众吃水和确保粮食生产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综合治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县城、集镇和农村的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组织体系

成立石林县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县水务局局长任专职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林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大队、石林森林消防中队、石林供电局、县城市供水公司等县级23家单位组成

县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抗旱应急工作,研究决定抗旱应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抗旱减灾应急资金,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措施。

二、监测预警

1.旱情监测  气象、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完善旱情监测体系及报告制度,及时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多方位的旱情信息,重点监测气温、降雨、耕地土壤墒情、河流水情、水库蓄水量、农田灌溉、农村供水、城市供水、农作物长势及其他农情的信息。及时发布气象预报。

2.旱情评估  全县旱情按农业干旱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两个区域、类型进行评估,并根据分级标准确定干旱灾害等级。

3.信息报告  建立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报告制度。

4.干旱预警  预警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与旱情评估确定的干旱等级相对应。

四、应急响应

预警发布后,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各自承担的职责做好抗旱救灾应急工作。有关镇政府(街道办)和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五、救灾及灾后评估

1.核定工作

对灾区的救助要贯穿从预警发布到灾后恢复的全过程,除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承担的应急救灾工作外,相关部门还要做好灾情核定工作

2.预案终止后的调查和总结

事发地抗旱指挥机构在预案响应终止后,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探讨旱灾发生的规律、特点,总结防旱抗旱措施和经验,对抗旱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六、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抗旱资金,除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的支持外,县财政要安排抗旱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物资保障

县应急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林草供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保证主要抗旱物资的正常储备,掌握抗旱物资供求信息,鼓励经营者积极组织货源,保证抗旱救灾物资的市场供应。

3.技术保障

在发生旱灾时,县水务林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气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为旱情监测、旱灾评估、抗旱技术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并结合行业特点,及时组织工作组和基层管理单位,深入抗旱一线,准确掌握旱情信息和灾害损失,具体指导抗旱措施的有效实施。

4.应急队伍保障

发生旱灾时,以县水务部门为核心组建应急抗旱服务队,做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及抗旱节水技术的推广工作,县级相关部门承担为严重缺水区运送生活用水的任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2022630日)起实施。


《石林彝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政策解读

一、预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目标及任务

本预案主要目标是: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山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预案核心内容解读

一是成立机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县级成立了石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县山洪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抽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

石林县山洪灾害涉及的6个乡镇(街道办)均应成立由有关单位组成乡、镇(街道办)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在乡(镇)政府设立乡、镇(街道办)防汛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和不少于10人的2~3个应急抢险队。

二是明确分工。监测组:由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涉及各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信息组: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转移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

调度组:县发展改革局、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林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局县卫生健康,以及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保障组:应急、县交通运输局、林草局、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局、县卫生健康,以及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

应急抢险队: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县森林消防中队人武部、县供电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三是细化措施。明确了53个自然村雨量预警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指标,明确了预警审批及启动条件,按照降雨量及险情程度,分三级、二级、一级共3个预警等级根据监测、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一般情况下,可按照→乡镇(街道)→村→组→户逐级的程序预警。在发生特大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情况下,可不受逐级程序的限制,可越级发布紧急预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传送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预警信息。各镇政府(街道办)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各村、组、户和驻地各单位通报。以村组为单位,通过无线预警广播、手机短信、铜锣、哨音、手摇报警器等方式,传送灾害防御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转移安置原则:先人员后财物,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每个危险区、每个行政村(社区)和单位,都要确定一名转移责任人,在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应依照防洪预案,迅速召集抢险队员,组建转移抢险队伍,快速有序转移遇险人员。根据危险区山洪灾害危害范围和程度,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转移安置路线依照山洪预案执行,遵循就近、安全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两种安置方式,控制在本村范围内,以利于安置人员正常生活和便于指挥。集中安置是指安置在村委会或学校,分散安置是采取一对一的安置,每一农户安置户不超过二户。

四、新旧预案对比

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与之前预案相比,我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工作方针从“防抢结合”,已转变为“以防为主、防重于抢、常备不懈”的工作思路。


原文链接: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022年6月 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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