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利华代表:
感谢您们对石林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由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完善集镇规划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结合现阶段石林县乡镇(特别是板桥街道)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作了充分的分析研究,现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我县集镇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
2008年以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并完成了第一轮乡镇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全县乡镇规划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此期间内,当时的板桥镇人民政府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下也完成了板桥镇的总体规划、板桥集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引导实施了板桥新大街的建设,完成了客运站、派出所、供销社、板桥法庭等街道办事处周边多个项目的建设。
我县虽然超出省级标准、要求完成第一轮集镇规划编制覆盖,但诚如您所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乡镇规划编制不科学、实用、缺乏可操作性
在上轮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序中,由于当时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协调、统一,基础信息资料执行村准不同,技术规范要求不同,法律、法规管理程序不同,乡镇规划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之间不融合、不协调,相互矛盾、相互打架,使项目建设用地落地困难,项目实施受限;在村庄规划中,也存在选址不科学,很多村庄规划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形成有效的“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同时乡镇规划多头管理,但各级各部门管理权限、职责不明确,相关部门各行其是,形成村庄建设秩序混乱,达不到规划的要求、目的。
(二)乡镇土地管理、经济发展水平造成建设用地调整困难
客观上,现在乡镇建设用地调查整困难,原因是:我国实施两级土地所有权管理体系,即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建设用地。这两种土地中,其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有严格的管理控制要求。在乡镇村,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要调整、整合集中连片的、适合建设的用地,有很多困难,特别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基本是以村民小组为主体,有此小且没有适合建设的土地,而因为公共基础设施(道路、公厕、给予排水、电力电讯、广播电视等)建设需要,规划建设用地又不可能零碎布置。如果统征统调,这就需要大量前期资金投入,而乡镇、村庄,大多数地方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云桂高铁项目及大叠水旅游专线建设运营,使石林的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空间结构发生重大改变,高铁西站片区、大叠水旅游专线沿线及板桥集镇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成为石林县新的对外窗口,新的发展热点、重点区域,石林县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向南拓展,利用区域交通优势、区域联动,石林高铁片区将成为下一个增长级。对此,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促进该片区发展,以形成石林城市南北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格局,以推动形成石林城市南北两翼共飞的城市发展格局。
结合这一新的发展形势,石林县自然资源局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特别是规划管理工作的所赋予的新职能、新形势、新要求,从更高、更全面、更科学的角度,以“多规合一”的形式,重新组织开展了《石林县国土空间规划》、《石林西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作。在上述两个规划编制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石林县国土空间规划》把高铁西站片区纳入了城镇开发边界,对板桥片区赋予新的城市功能定位,片区将成为石林新的知名旅游目的地、高铁康养新城、石林旅游门户,成为石林新的城市活力区。石林县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将向南拓展,利用区域交通优势、区域联动,石林高铁片区将成为下一个增长级。
《石林西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对石林西站片区重新评估,把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扩大到西站片周边含板桥集镇在内的10平方公里,以高铁站为基础,依托新城,承载产业空间、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新城建设、完善服务配套,进一步提升土地价值,以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有活力、持续向上发展的模式。目前,这两项规划已经过多次现场调研、资料补充、意见征询,形成初步成果,并相继上报了县规委办会议审查。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科学布局板桥片区规划功能,推进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工作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开展了石林高铁西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该规划中,包括了原板桥集镇。
目前,石林高铁西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形成初步成果,并多次在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审查,在此基础上两次在县规划国土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上审议,由于上级部门对三线划定工作有了新的要求,目前的规划还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完善,我们将加快这方面的工作。
在完成县国土空间三线划定后,立即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力求达到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详细规划全覆盖,形成总体规划引领,片区详细规划有效指导建设,形成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查的建设秩序。
(二)加强基础信息调研工作
在新编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对板桥片区特别是老集镇片区,加强基础信息调,对原街区、原道路、原建筑、原格局、原文化作深入研究分析,做好历史文化的承传和发扬,做好未来发展的筹谋和展望,做好巴江的保护利用,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的科学布局和有效利用,让规划既然能充分结合板桥作为一个小集镇人口少、规模体量小、基础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等一系列客观实际,又要正确分析、估量板桥片区在新形势下作为未来石林城市发展的新的增长极巨大潜力,规划未来发展宏图,科学布局片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做好规划引领。
(三)完善工作协调管理机制,规范集镇建设用地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省、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集镇规划的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庄集体组织。县级部门是从业务指导、行业管理方面参与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局将结合空间规划的新思路、新要求,有机结合各专项规划,按“多规合一”的标准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其他开展乡村特色规划、专项规划建设工作的单位、企业,作好业务咨询、指导工作,参与规划审查。
感谢您对石林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