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普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五棵树(彝族第一村)旅游村寨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石林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由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五棵树(彝族第一村)旅游村寨规划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结合现阶段五棵树村庄建设的现实状况及存在问题,作了充分的分析研究,认为五棵树村的规划建设现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一是原老村子搬迁后,所置换出来的原村庄建设用地,应进一步研究明确这一地块的功能定位,开发模式,建设内容,从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集体经济。二是新村搬迁后,随着新村经济的发展,原村内住房由单纯住宅的功能发生改变,大多数居民已将住宅开发成家庭经营模式为主的民宿客栈等,以上问题需要做好规划,以规划引领村庄建设,从而带动本地经济的发展,让村民得到实惠。您所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客观性,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于2017年、2019年两次配合村委会,向县规委办提交了规划审查方案,但由于各种原因,该规划方案未能通过会议审查。为此,我局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我局将在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内,与村集体、县规土委办,做好协调对接,进一步推动五棵树(彝族第一村)旅游村寨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我们将认真分析规划未能通过审查的原因,结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村庄的功能定位、明确存量建设用地的发展建设方向、开发模式,实现景区与村庄建设之间的互补、互通、互融,解决规划的合规性、合法性问题。深化项目规划的修改、完善,与村上做好对接协调,同时做好规土委办会议服务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调研工作
要充分结合石林风景区总体规划、五棵树村庄发展思路,在风景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深化该片区调研,对基础信息作深入研究分析,发展项目既要有利于完善景区旅游功能,提升旅游品质,服务于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这一战略目标,又要维护群众利益、有利于发展经济,提高村民收入,满足村民经济文化需求。规划未来发展宏图,科学布局片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做好规划引领。
三、完善工作协调管理机制,规范集镇建设用地管理,配合石林街道办、风景区管理局、五棵树村民委员会做好部分违法违规建设的清理、整治工作
在五棵树村搬迁后,作为新村部分,部分村民为满足生产、生活及家庭经营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对房屋进行改造、扩建甚至乱搭、乱建,既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又不能保证质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更影响了作为彝族第一村的整体风貌形象,破坏了村庄建设秩序。
要保证彝族第一村的整体质量品质,又要保证五棵树村旅游发展规划依法有序推进。需要在规划引领之下,依法有序推进。为此,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让规划建设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建设程序;二是规划要能保证建设协调性和统一性,不能杂乱无章,五花八门,影响村庄形象;三是要完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体现宜居、宜业;生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为此,彝族第一村在做好规划编制的同时,需要对部分影响村庄形象及建设秩序的违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整治清理。对部分提升村庄品质、有创意、有文化内涵的建设则用规划引领,合法推进。
四、建议五棵树村委会与石林街道办、石林管理局做好工作对接协调 ,完善政策机制
由于五棵树村原搬迁村址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区范围内,原村庄搬迁工作是与景区建设关系密切。要推动原村址片区的项目建设,要做好与石林管理局的对接协调工作,鉴于石林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查、审批程序上有别于县内其他地区的项目,故在项目选址、功能定位、建设内容上要符合景区发展相关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同时有利提升和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品质功能。
感谢您对石林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