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金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大昌乐居民小组建房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石林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由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帮助解决大昌乐居民小组建房指标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有较强的代表性、针对性、普遍性,同时也是目前我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结合现阶段石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工作调研,为下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打造和谐、稳定、宜居村庄、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规划科、法规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新建项目规划管理专题研究会议,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经前期调查研究。现将我县规划管理相关工作向您汇报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认真做好新一轮大昌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我县完成了第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大昌乐也同全县其他村庄一样,编制了村庄规划,在规划中,对村庄建设用地做出了安排布局,并引导村庄完成了部分村内建设,但由于该规划仅从城乡规划的角度进行编制,未能充分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等其他规划,规划未能充分实施。2021年,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我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要求,重新开展了新一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2023年底可以完成。为此,建议鹿阜街道 、大昌乐村在协调本轮村庄规划中,做好调研工作,让规划能充分结合村庄及未来建设需求,把该片区纳入新的村庄规划,合理布置村庄建设用地,同时做好村内存量建设用地的梳理、整合,从而有序推进村庄建设。
二、大昌乐是石林较大的自然村庄之一,位于县行政中心东面,历史较为悠久,与县行政中心距离很近,是城郊结合部村庄,做好村庄规划,适度合理安排农村新建宅基地,是必要的。但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能不断改革、优化,目前县级审批职能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自然资源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全力配合。
三、目前,我县也如全省其他地方一样,农村建房建设用地指标较为紧张,各地均面临用地需求大,但用地指标少安排较为困难,就我县而言,是由省市统一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到县(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同时按照相应比例适度安排农村宅基地指标,县级按省市用地统筹比例,将用地指标划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具体情况安排到各村。
四、大昌乐村在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曾一度纳入城市规划区,前些年因为石林大道建设及湿地公园规划原因,对村庄建设产生一些政策性制约因素,但在新有国土空间规划中,由于国家对三线划定工作有了新的界定要求,村庄将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属于城郊结合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石林城乡建设的新要求、新特点,结合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职责,按“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大昌乐村村庄建设用地的管理机制,有序推进片区农民宅基地审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石林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石林的城乡建设会更健康有序、更加科学规范,为石林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实现石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