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377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377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小村新建人饮蓄水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可乡南大村村委会南小村村民现有人口1380人,户数350户,因现在的人饮蓄水池老化、漏水、蓄水量少,每年3~5月份季节性缺水。需相关部门给予资金补助新建1个1000立方米的蓄水池,预计需要资金30余万元。
二、办理情况
经实地踏勘,目前南小村建有2个人饮蓄水池。由于现阶段水利建设资金主要是用于新建大中型水源工程和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安排用于饮水安全的项目资金有限,只能全县统筹,逐年、逐步解决。建议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争取早日立项解决南小村人饮蓄水池老化、漏水问题。在此之前,建议南小村加强人饮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工程进一步恶化,尽可能地做好蓄水工作。。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桂铸勤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