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31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314号建议答复的函
普春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固修复长湖镇内水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湖镇一直都是缺水大镇,为此修建了很多水塘,用于蓄水。但目前因为这些水塘建设时间已久,大多都以老化,导致储水量不高,需对这些水潭进行加固修复,在雨季和夏季把雨水和地下水储存起来,解决缺水难题。
二、办理情况
从2015年以后上级部门就没有“五小”水利资金安排,实施水塘加固修复没有资金渠道,现阶段水利建设资金主要是用于新建大中型水源工程和小(二)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目前该类项目暂时没有建设资金。建议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县水务局将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尽量争取建设资金对小水塘进行修缮加固。在小水塘没有修缮加固前,建议相关村组加强水塘的维护管理工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尽可能地做好蓄水工作。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剑波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