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美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新更换龙溪村委会大龙溪村小组三座电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大龙溪村小组,有268户864人,土地面积1000余亩,主要种植烤烟、水稻、玉米等农作物,农业生产用水依靠电排站从巴江河提水灌溉。现有的三座抽水电排建于1984年,运行至今已37年,因年代长设备老化严重,抽水灌溉季节经常性出现问题,每年所需电费和维护资金2.5万余元都需要群众自筹,难于保障春耕生产的应急用水,影响春耕生产进度,更制约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群众反映极为强烈。建议水务局安排资金更新三座抽水电排,切实解决农业生产用水难题。
二、办理情况
2019年机构调整,县委办、县政府办以〔2019〕52号文印发《关于调整县水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和中低产田地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相应的农田排灌工程建设、维修,资金配套及监督管理也转向农口。对小型灌区建设、维修等项目,县水务局没有对应的资金渠道,无法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配套资金,加上近几年县财政困难,所提建议暂时无法解决。建议通过村委会向板桥街道提出申请,板桥街道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结合高标准农田治理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展田间沟渠治理电排站更新改造。县水务局也将多渠道争取资金,尽量完善水利设施配套,确保生产生活用水。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赵宏波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