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20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20号建议答复的函
肖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叠水村委会小团山村新建排水沟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街道大叠水村委会小团山村由于修建高铁隧道后,石渣填埋复耕面积80余亩,至今未建排灌沟渠,原有水沟无法灌溉,该片土地不能发挥生产效益。为改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议县水务局从该村鱼塘处修建约2公里的灌溉沟渠,确保农业生产用水。
二、办理情况
2019年机构调整,县委办、县政府办以〔2019〕52号文印发《关于调整县水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和中低产田地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相应的农田排灌工程建设、维修,资金配套及监督管理也转向农口。对小型灌区建设、维修等项目,县水务局没有对应的资金渠道,无法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配套资金,加上近几年县财政困难,所提建议暂时无法解决。建议通过村委会向板桥街道提出申请,板桥街道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结合高标准农田治理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展田间沟渠治理电排站更新改造。县水务局也将多渠道争取资金,尽量完善水利设施配套,确保生产生活用水。
感谢您们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赵宏波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