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9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96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建平等6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农田排灌管理维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位代表建议由县水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配合,对农村农田排灌建设时间、使用情况、效率效益、管理情况等现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统计,摸清底数,将农田排灌管理维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清理取缔一批、维修更新养护一批、新建扩建一批”的原则,对农田末级排灌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化建设,系统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盘活农村农田排灌资产,使农田排灌发挥最大效益,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筑牢我县粮食安全屏障。
二、办理情况
2019年机构调整,县委办、县政府办以〔2019〕52号文印发《关于调整县水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和中低产田地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交由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相应的农田排灌工程建设、维修,资金配套及监督管理也转向农口。对小型灌区建设、维修等项目,县水务局没有对应的资金渠道,无法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配套资金,加上近几年县财政困难,所提建议暂时无法解决。建议通过村委会向板桥街道提出申请,板桥街道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结合高标准农田治理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展田间沟渠治理电排站更新改造。县水务局也将多渠道争取资金,尽量完善水利设施配套,确保生产生活用水。
感谢您们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彦波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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