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9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91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桂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设计修建龙潭村委会慈门村小组小屯水库提水灌溉工程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街道龙潭村委会慈门村小组位于小屯水库的提水灌溉工程,10年前被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由于村小组和村委会资金紧缺,预计大约需要资金25万元左右,至今未修改恢复,涉及该片区的慈门村、黑泥塘、小官庄三个村小组约2000余亩土地生产用水困难,制约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产增收。建议由县水务局牵头,规划设计修改龙潭村委会慈门村小组小屯水库提水灌溉工程。
二、办理情况
2019年机构调整,县委办、县政府办以〔2019〕52号文印发《关于调整县水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和中低产田地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交由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相应的农田排灌工程建设、维修,资金配套及监督管理也转向农口。对小型灌区建设、维修等项目,县水务局没有对应的资金渠道,无法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配套资金,加上近几年县财政困难,所提建议暂时无法解决。建议通过村委会向板桥街道提出申请,板桥街道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结合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治理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提水灌溉工程建设。县水务局也将多渠道争取资金,尽量完善水利设施配套,确保生产用水。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彦波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