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69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6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利华等6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巴江河板桥段常态化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予以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巴江河板桥段全长16.5公里,流经板桥集镇及辖区者乌龙、板桥、黄家庄等6个村委会。由于流经距离较长、涉及村庄及农田较多,加之巴江板桥街段全线基本无河闸,水流平缓、河道蜿蜒,每年雨季冲刷而下大量漂浮物阻塞河道,河面漂浮物清运维护成本巨大,2021年板桥街道及流经村委会共出动人员近1250人次,投入资金30余万元,清理水草、水葫芦300余吨,垃圾40余吨。同时,板桥集镇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集镇无污水管网,雨污混流、污水混杂、农田污水排放进入巴江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2021年7月巴江河大叠水断面水质下降为劣V类,虽然采取了一定措施,但问题未得到根本上的决绝。建议由县水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和环保部门配合,将巴江河板桥段常态化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办理情况
巴江河常态化管理经费问题目前县城建成区内分别由县水务局、住建局、工管会、鹿阜街道等包保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建成区以外没有作安排,由于近年来县级财政非常困难,县水务局也没有相关经费,难以配套管理经费,因此,暂时无法解决。
感谢您们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泰云春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