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健等17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大可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可河是南盘江支流巴江左岸支流,发源于弥勒市基洛山,在平田村进入石林县境内,自南向北流经南大村、结胜、大可、中龙四个村委会,至板桥街道办事处大龙溪村汇入巴江。石林县境内河长38.5千米,流域面积115平方千米,流域上建有河闸15座。同时,大可河作为大可乡的母亲河,是大可乡最主要的河流,是全乡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的主要来源和保障,对大可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争取实施了一部分河道治理项目,由于没有完整的治理规划,治理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河道越来越窄,河床越来越高,农业灌溉、汛期泄洪、水土保持等功能逐步丧失,严重影响河道作用发挥,无法满足群众的生活生产需求。
二、办理情况
石林县水务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河道治理工作,“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主要推进巴江河道的治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中央到地方都对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母亲河流保护高度重视。对于大可河河道的治理,县水务局积极向上争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列入了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规划从平田河闸至小波罗黑段实施治理,治理长度15.8千米,规划投资7500万元。目前待规划批复后争取立项实施。
感谢您们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唐际清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