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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207-584370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30 16:15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05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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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0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30 16:15 浏览次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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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40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东代表:

您在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405号建议交县卫生健康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由黄继斌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小组,具体负责办理该建议。办理人员通过深入走访,认真调查,提出以下办理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由于投入不足和卫生人才缺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整体不高,成为基层卫生工作中的短板。2020年国家、省、市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政策性文件,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将认真贯彻执行。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所提建议即: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2020年12月23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通知》(石办通〔2020〕46号)文件,我县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职能,开展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按照《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救治站、慢病管理中心配置标准》,目前板桥卫生院、石林卫生院、西街口镇卫生院和圭山镇卫生院建成慢病管理中心,其中板桥卫生院和石林卫生院建成了心脑血管救治站。目前大可卫生院、长湖卫生院、鹿阜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在建设中,按照《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实施方案》,我县7家卫生院均建立了发热哨点诊室。按照昆明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等级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2021年我县7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均参与等级卫生院创建评审工作。目前板桥卫生院、石林卫生院达到了省甲级标准。目前乡镇等级创建工作正在积极申报创建中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财政、人社和发改等部门尽快实施,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的创等达标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明  0871-67785176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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