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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207-584367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30 16:14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7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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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7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30 16:14 浏览次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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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374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丽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相关的支持政策鼓励生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62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支持政策落实情况

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党委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认真组织开展传达学习并依法组织实施。

)生育政策执行

1.再婚夫妻同样执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共同生育的子女计算。

2.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3.原国家人口计生委2002年颁布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已经废止,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4.在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口生育子女的,属地可以按《条例》规定为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手续,无论生育几孩,是否婚内生育均可登记,对于当事人提供的生育状况实行承诺制。

5.自2021年5月31日起,对于生育子女但未在子女出生前登记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可以于子女出生一年内进行补办,未补办的也不再实施行政处罚。

(二)奖励假期执行

1.《条例》规定的婚假、生育假原则上一次休完,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以自由选择休护理假时间。

2.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多次休。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子女在当年年满3周岁的,当年仍可享受育儿假待遇,但应当在子女3周岁生日前休完。

3.关于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问题,按照现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顾,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作待遇。”

4.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职工,不享受《条例》规定的生育假、护理假和育儿假待遇,但仍可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基本天数的产假。

(三)违法生育处理

1.关于社会抚养费。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2.关于行政处罚。原《条例》规定的无证生育、非婚生育等对违法生育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于已经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处罚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收取部分不予退还,未收取部分不再继续执行;尚未调查或作出处罚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对于已经委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案件,应当及时撤回。

3.关于评优评先。《条例》已删除了“违法生育人员,自接受处理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评选先进、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励”的规定。相关部门要求卫生健康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审核意见时,仅说明当事人是否有违反当时政策生育的情况,不再做评选建议。

(四)施行时间

本次《条例》调整采取的是地方法规修改的形式,只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按照立法规范,《条例》文本中《第三十六条》施行时间维持不变,除三孩生育政策外,修改决定涉及的其他内容自2022年1月17日起施行。

三、支持政策配套情况

2021年12月15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截止6月份,县城区域内有5家机构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置托位295个,使用托位190个(不含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完成卫生评价4家,备案2家。

、下步工作打算

石林县卫计局将此建议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党委政府反映,努力争取国家、省、市配套政策支持,不断完善相关的支持政策鼓励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明  0871-67794805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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