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板桥村委会平地村小组云桂铁路项目临时用地退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地村小组58户农户和村小组将土地租给中铁一局云桂铁路项目部为弃土场用地。到2018年该土地停止租用,但土地已改变地类,水田变旱地,而且减少了土地面积。经鹿阜街道办事处、中铁一局云桂铁路项目部、三板桥村委会、平地村小组多次协商同意签订了老闷洞弃土场平地临时用地退租协议。协商签订后,我村把可耕种的土地(25.272亩)复耕后分给各农户耕种至今。但到现在为止,减少的旱地7.108亩及水田因变旱地的13.917亩土地补偿款没有兑现给农户。建议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调研面商情况
云桂铁路为云南建设的第一条高速铁路,属云南省政府与云桂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的国家重点项目。2010年6月云桂铁路全线启动征迁工作,2016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云桂铁路石林段全长39.8公里,石林境内设置石林西站。其中,正线长15.3公里(大可中龙大平滩村-板桥大叠水小团山村),货运联络线长24.5公里(石林西站-南昆线石林南站),途经1个乡镇(大可乡)3个街道(鹿阜街道、石林街道、板桥街道)17个村委会70个村民小组。省、市、县在高速铁路建设协调方面经验不足,云桂铁路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大上快上”推进工作,虽较好地完成目标任务,但因临时用地省级层面没有要求云桂公司必须有复垦方案、缴纳复垦保证金,不同程度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遗留问题。经过石林彝族自治县云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云桂铁路协调办)不断协调处理,已经解决了大量问题。但是,受省市对相关问题的补偿政策不明晰,补偿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土地复垦面积缩水未补偿,桥下涵洞通行不畅等问题至今未能彻底解决。铁路安全运行和地区社会稳定存在一定隐患。类似问题在云桂铁路沿线昆明市、红河州、文山州等相关州市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云桂铁路石林段修建里程长,涉及乡镇(街道)的村组多,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矛盾纠纷较多,县云桂铁路协调办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积极参与现场协调指导协商解决。项目建设期间,云桂铁路协调办及时研究起草,并按程序印发了《关于尽快妥善处理云桂铁路石林段沿线临时用地租金、复垦及施炮作业震损民房等矛盾纠纷的通知》《云桂铁路沿线存在问题梳理上报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云桂铁路石林境内段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关于尽快梳理上报云桂铁路沿线遗留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时有效解决了大量问题。
2017—2018年项目施工方陆续与村组协商复核认定了土地缩水面积、水田变旱地面积,确定由施工租地单位支付肥力下降补助和清理碎石补助资金,双方陆续签定了《临时用地退租协议》,支付了相关补助资金。签订协议后,复垦后的土地交由属地乡镇(街道)及村民小组落实分地到户进行耕种。
经调查,您所提的建议情况是涉及平地村小组58户农户和村小组租给中铁一局云桂铁路项目部的临时用地退租协议已签订,是复垦后面积缩水和水田变旱地的土地补偿款没有兑现给农户的问题。截至目前,云南省一直还未出台复垦后面积缩水和水田变旱地相应补偿政策,资金保障不到位。
(二)近年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施工方离场后,县云桂铁路协调办积极协调各方,不断探索、多措并举,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1.继续加强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争取上级部门政策资金支持化解遗留问题。一是在参加省、市、县有关会议上不断汇报云桂铁路建设遗留问题,争取省市予以重视,出台相应政策办法推动问题解决。近期再次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了《关于帮助协调处理云桂铁路石林段临时用地水改旱等问题的请示》。二是不断向上级相关单位书面汇报遗留问题,函请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建办等相关部门向省级反映,给予帮助指导和协调处理。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将“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解决云桂铁路临时用地水田变旱地、土地面积缩水相关问题的政策文件”一事梳理上报在2022年5月县政府办牵头汇总的《需省委、省政府帮助协调处理事项事项清单》中进行反映。
2.积极与属地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协调处理云桂铁路遗留问题,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对云桂铁路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同属地街道及村组干部再核实群众诉求和问题解决情况,有针对性地探索研究解决方案。二是及时研究并召集涉及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及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召开云桂铁路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协商会议。对铁路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再次梳理、研究,分类进行处理。三是商请市人大代表以建议的方式向省市级层面反映问题,多方寻求解决办法。另一方面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引导疏导,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协调处理遗留问题存在的困难
1.省市有关部门还未出台政策,未给予资金支持
省市级相关部门还未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办法,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化解问题补偿群众损失。仅靠县级力量,既没有政策支持也没有财力支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云桂铁路遗留问题。
2.相关企业和施工单位表示难以帮助解决问题
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近期公司再次复函表示:“云桂公司做为路地合资公司,无权出台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相关征地拆迁政策需由省市政府制定。”目前,群众土地面积缩水、水田变旱地等损失暂无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解决。
3.县级资金困难,解决问题的补偿资金县级难以保障
按照云南省政府与云桂公司投资协议,云桂铁路建设征迁资金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因石林县财政困难,从2010年起,昆明市交投公司用石林县土地资源进行先融资后再拨付石林县,石林县需从2018—2024年逐年偿还市交投公司1.36亿元,市交投公司自2018年以来每季度发函石林县催还款,因县级财力不足,至今未还款,难以筹集资金解决遗留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汇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建议以县委或县人民政府名义向省市部门书面反映相关情况,建议由省市部门及时研究出台解决项目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文件,由省市给予相关资金支持,及时解决遗留问题补偿群众损失。
(二)加强向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多方帮助。向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部门一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为省市政府出台云桂铁路土地面积缩水等相关问题的补偿办法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下沉指导县级推进土地面积缩水、水田变旱地等相关遗留问题解决。
(三)继续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和促农增收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信访上访群众的疏导解释工作,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坚决杜绝群体事件、上访事件。二是通过招商入驻盘活地块等方式,多措并举、促农增收,力求从多方面、根源上化解遗留问题。
(四)联动属地乡镇(街道)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问题解决。县云桂铁路协调办继续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的联动配合,组建项目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专班人员,对照问题摸清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方案,制定“一案一策”推进问题解决。
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陈进波 0871-6779858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