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问题,云南省上报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发现,云南省水利部门在整改中重平台建设轻实际效果,“只搭台不唱戏”,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 |
整改目标 | 2022年12月底前,落实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四座小型水电站(叠水发电厂一、二级电站,黄家庄电站、普拉河电站)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 |
整改措施 | 一是完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采取实时流量数据加图像监控的方式,相互佐证,有效实现生态流量下泄情况的在线监控。监测信息上传至“昆明市水资源信息监控管理系统”。二是对生态流量未达标、数据停报、生态流量与显示数据不符、监控设施安装不合理等问题的小型水电站,作为重点督办对象,限期整改并逐级上报整改情况。三是加强“昆明市水资源信息监控管理系统”的使用,确保监管工作及时、到位;负责督促电站业主加强“昆明市水资源信息监控管理系统”的使用,确保信息正常上报。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石林县4座电站按要求正常下放生态流量,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图片按要求上传至“昆明市水资源信息监控管理系统”,生态流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已建立。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单位:石林县水务局 责任人:王树华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县水务局邮箱:slshuizheng@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勇,0871-67799456 |
公示单位:石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