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7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竹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山冲村委会一至三年级办学》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对于小规模学校撤并,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妥善处理学校撤并问题,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加强撤并后闲置校舍的综合利用,可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教育体育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现代化2035》,编制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布局规划(2021-2025年)》(石政办发〔2021〕21号),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到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为初中6所;小学17所,教学点55个,幼儿园100个,基本形成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协调,与乡村振兴相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布局体系。《布局规划》将山冲小学列为撤并范围,计划在山冲小学原址上新建石林彝族自治县西城区幼儿园。
二、办理情况
县教体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在时机成熟时,县教体局将多方征求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多数村、组干部,学生家长同意,启动撤并程序,山冲小学的学生并入城区小学就读。在撤并之前,将保留山冲村委会小学及幼儿园在原址继续办学,由紫玉中心学校管理。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教育体育局将推动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霞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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