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8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83号建议答复的函
黄树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湖镇仅有一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维则村,辖区内有人离世均会葬在公墓处,每次都会造成交通拥堵,目前公墓旁停车位不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所以在此建议,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并完善维则村的公墓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一个停车场解决目前困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长湖镇目前已经有两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根据石林县的实际情况一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可取、也不现实。经县民政局与长湖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加强对长湖镇小燕山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和完善,逐步解决停车位不够,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民政局会同长湖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加强对长湖镇小燕山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和完善。
黄树学代表,感谢您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杨建云 联系电话:6779730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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