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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206-579027 主题分类: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09 15:59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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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6-09 15:59 浏览次数: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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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统一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为汇总数据,始终坚持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以实地现状地类进行认定的原则,历时3年,调动336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12.2万个调查图斑,先后完成4轮国家内业核查、20余轮省级核查整改,于2020年11月完成调查工作,全面查清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6672.00公顷(850080.00亩)。其中,水田5964.84公顷(89472.60亩),占全县耕地的10.53%;水浇地1963.37公顷(29450.55亩),占3.46%;旱地48743.79公顷(731156.85亩),占86.01%。

  耕地主要分布在石林街道、西街口镇、圭山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耕地6068.76公顷(91031.40亩),占全县耕地的10.71%;位于2度6度坡度(含6度)耕地24493.58公顷(367403.70亩),占43.22%;位于6度15度坡度(含15度)耕地21431.64公顷(321474.60亩),占37.82%;位于15度25度坡度(含25度)耕地4180.21公顷(62703.15亩),占7.38%;位于25度以上坡度耕地497.81公顷(7467.15亩),占0.87%。

二、园地9293.91公顷(139408.65亩)。其中,果园4745.12公顷(71176.80亩),占全县果园的51.06%;茶园43.08公顷(646.20亩),占0.46%;其它园地4505.71公顷(67585.65亩),占48.48%。

园地主要分布在鹿阜街道、石林街道、板桥街道。

三、林地75795.83公顷(1136937.45亩)。其中,乔木林地63816.34公顷(957245.10亩),占全县林地的84.20%;竹林地148.74公顷(2231.10亩),占0.20%;灌木林地9870.35公顷(148055.25亩),占13.02%;其他林地1960.40公顷(29406.00亩),占2.58%。

林地主要分布在圭山镇、长湖镇、西街口镇。

四、草地2022.94公顷(30344.10亩)。其中,其他草地2022.94公顷(30344.10亩),占全县草地的100.00%。

草地主要分布在西街口镇、石林街道。

五、湿地2.16公顷(32.40亩)。其中,沼泽草地0.39公顷(5.85亩),占全县湿地的18.06%;内陆滩涂1.77公顷(26.55亩),占81.94%。

湿地仅分布在石林街道、大可乡。

六、交通运输用地3889.81公顷(58347.15亩)。其中,铁路用地226.70公顷(3400.5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83%;公路用地1574.70公顷(23620.50亩),占40.48%;农村道路2084.87公顷(31273.05亩),占53.60%;机场用地3.14公顷(47.10亩),占0.08%;管道运输用地0.40公顷(6.00亩),占0.01%。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鹿阜街道、石林街道、圭山镇。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24.12公顷(40861.80亩)。其中,河流水面177.30公顷(2659.5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51%;湖泊水面8.70公顷(130.50亩),占0.32%;水库水面1387.22公顷(20808.30亩),占50.92%;坑塘水面897.55公顷(13463.25亩),占32.95%;沟渠177.86公顷(2667.90亩),占6.53%;水工建筑用地75.49公顷(1132.35亩),占2.7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石林街道、西街口镇、鹿阜街道。

八、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880.92公顷(103213.8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351.66公顷(20274.9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9.64%;村庄用地4434.20公顷(66513.00亩),占64.44%;采矿用地1024.32公顷(15364.80亩),占14.8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0.74公顷(1061.10亩),占1.0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石林街道、鹿阜街道、西街口镇。

九、其他土地10688.60公顷(160329.00亩)。其中,设施农用地655.36公顷(9830.40亩),占全县其他土地的6.13%;田坎9170.36公顷(137555.40亩),占85.80%;裸土地63.19公顷(947.85亩),占0.59%;裸岩石砾地799.69公顷(11995.35亩),占7.48%。

其他土地主要分布在石林街道、鹿阜街道、板桥街道、西街口镇、大可乡。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现状,也反映出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发展扩张建设、人为开荒毁林,带来耕地保护、生态建设、土地集约节约方面的问题。由此,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各级政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按照问题导向,从严查处、源头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二是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平衡的关系,注意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强化系统观念,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全县乡村振兴。三是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之间的共享应用。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解读:一图读懂石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http://www.kmsl.gov.cn/c/2022-06-10/63965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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