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中央、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
石林彝族自治县
2022年中央、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事项的批复》(石政复〔2022〕6号),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3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6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8万元,投资计划作如下:
一、资金用途: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少数民族发展、教育帮扶等项目建设。使用单位:鹿阜街道、桥板街道、石林街道、西街口镇、圭山镇、长湖镇和大可乡7个乡镇(街道)。
二、分配原则: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为目标。主要用于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提升脱贫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分配结果:批复的6类44个项目中,产业发展项目28个,投资2063.22万元,占总投资60%;生活条件改善(饮水安全)项目11个,投资629.78万元,占总投资18%,少数民族发展项目663,占总投资19%;教育扶贫36万元,占总投资36万元;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补助费及及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9万元。
三、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11日(10天)。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可从即日起向县纪委、县扶贫办反映。
四、监督部门: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 0871--67796654
石林彝族县乡振兴局 0871--67746246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事项的批复》(石政复〔2022〕6号)
石政复〔2022〕6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附件.石林县2022年中央、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
石林彝族自治人民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