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筹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各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指 挥 长:土绍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桂 明 副县长
成 员:李建春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局长
段明宗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娄继坤 县财政局局长
李一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万 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晓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龙志彬 县水务局局长
王水林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负责统筹推进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好重大事项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研究提出需要指挥部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项目行政分布、项目类别、隶属关系和人员需求,分别从工程涉及乡镇(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实行阶段性集中办公制度,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项目建设工作组、用地保障工作组、资金保障工作组。
(一)项目建设工作组
组 长:李建春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局长
成 员: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依照批准的工程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前期、建设、管理、验收、审计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按计划、时限完成;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用地保障工作组
组 长: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成 员: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用地协调保障,统筹项目推进中的社会维稳、村组的协调联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资金保障工作组
组 长:娄继坤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县级配套资金的筹措;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污染治理项目是改善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民生实事。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三)严格建设程序。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稳步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指挥部及办公室工作会议。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确保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指挥部和工作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该成员所在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