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2670432600000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拟订全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高产稳产农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造。
4.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5.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6.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7.研究拟订乳业发展的重大措施及推广项目。
8.制定全县农业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农业职业教育和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9.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县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管理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12.组织协调农业部门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宗旨。
13.组织协调全县烤烟生产的各项工作。
14.负责全县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科、产业规划发展科、扶贫开发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机服务管理总站。
3.石林彝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4.石林彝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
5.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
6.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站。
7.石林彝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
8.石林彝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9.石林彝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总站。
10.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11.石林彝族自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粮食生产。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2021年粮食种植面积50.09万亩,完成计划数50万亩的100.2%,其中:小春粮食作物种植17.526万亩,大春粮食作物种植32.564亩。粮食产量达15.54万吨,完成计划数15万吨的103.6%。
2.畜牧生产。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定生猪生产。对7家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升级改造,建设3个规模化养殖场种养结合利用点,解决养殖场粪污末端利用“最后一公里”问题。2021年,预计生猪出栏18万头,羊出栏10万只,家禽出栏2350万羽,牛出栏1.55万万头,肉类总产6.4万吨,鲜奶产量3.3万吨,禽蛋产量1900吨,畜牧业产值19亿元,同比增1.1%。
3.特色经济强势增长。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蔬菜、枇杷、花卉、甜柿、人参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发展 “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2021年石林人参果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一县一业”示范产业。7个村(阿乌、螺蛳塘、小密枝、叠水、新木凹、芭茅、中龙)获评昆明市“一村一品”示范村;8个村镇(新木凹、芭茅、者乌龙、叠水、宜政、矣维哨、糯黑、西街口镇)获评云南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
4.烟叶生产实现新突破。以深化烟草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烟叶生产发展方式,不断提高现代烟草农业水平,巩固提升石林烟叶的优势地位和影响力。2021年,全县共收购烟叶1440万千克,占计划的100%,收购均价达36.37元/千克,上等烟比例73.54%,支付烟农售烟款5.2366亿元,烟农售烟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全县共实现烟叶税1.1521亿元,烟叶税连续五年破亿元大关,烟农种烟亩均收入4545.69元,较2020年亩增156.59元,烟农户均收入78580.91元,较2020年户均增13393.91元。
5.渔业发展平稳。2021年,预计水产品产量2000吨,产值5591万元。
6.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7万元,新注册登记拖拉171台,全县在册拖拉机3511台,农机总动力达27.25万千瓦,县农业农村局连续五年获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全年累计考试合格1059人,在册农机驾驶员达7917人,组织实施全程机械化玉米生产试验示范1500亩,水稻2200亩,完成机械耕整地50.6万亩,机械播种7.3万亩,机械浇灌13.1万亩,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3.07%。
7.乡村产业活力增强。全县共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0户,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户。2021年龙头企业总产值22.09亿元,同比增7.5%;2021年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2.6亿元,同比增 9.06%。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1年,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6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11个、市级示范社5个);家庭农场180个(其中,省级示范农场2个,市级示范农场3个)。
8.农经管理健康有序。资产清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全县完成 年度清产核资任务540个,占应清产核资任务单位数的100%,清查核实资产总额 15.31 亿元 ,其中经营性资产6.84亿元 ;清查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235.88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 215.37万亩,建设用地 9.30万亩,未利用地11.21万亩)。村级、组级清产核资数据经修正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录入率达到100 %。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增加。2021年,全县累计申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51个,总投资3692万元。截至2021年已完工35个项目,25个项目产生收益,新增集体收益约151万元,收益率超过7%。
9.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土地流转及土地纠纷调处工作。完成农村家庭耕地流转面积23.9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84.82万亩的28.27%。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面积4196亩;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面积4.63万亩。调处了3起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引发矛盾纠纷多次到省市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的案件。
10.深化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健全完善我县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实现“管到、管住、管好”的宅基地管理目标,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19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要求。
11.农业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取得“双认证”证书(CATL和CMA)检测能力后,连续2年通过省级监测能力考核。2021年,完成蔬菜水果样品农残速测400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99.9%。其中蔬菜样品速测328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9.91%。水果样品速测726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率100%。产地检疫检疫累计1632.4505万头(匹、只、羽),其中:猪22. 6806万头,牛羊0.0777万头,禽1619.6922万羽;累计完成生鲜奶监测抽样92批次,结果均为合格。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1968张,9136.646吨。全县31家企业纳入国家和省级追溯体系平台进行监管。
1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完成牲畜口蹄疫免疫32.22万头(只),猪瘟免疫38.24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22.78万头,禽流感免疫2375.68万羽,鸡新城疫免疫2375.68万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排查非洲猪瘟2313.4万头次,均未发现生猪异常情况出现。
1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2021年,出动执法车辆61车次、执法人员30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42个,发现一般规范性问题责令整改35项次,检查发现和接到举报违法线索立案46件,结案40件。其中:简易程序农机案件立案、结案26件,一般程序立案20件,调查终结并予以行政处罚19件(其中农药案5件、农产品质量案4件、种子案2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案8件),1件农产品质量案件正在调查中。结案14件(其中:农兽药案7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案7件)。
14.塑造农业品牌方面。积极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开展“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2021年,新增“三品一标”4个,2021年全县累计“三品一标”68个(其中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4个,无公害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26个,有机产品37个)。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石林人参果” 品牌价值15.83亿元。全县共有省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7个,市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3个,县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9个。
15.农村人居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业面源防治工作。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21年预计全县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4.8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总量为13.5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0.78%。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全县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
16.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1年改建城镇周边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30座,户厕1651座;完成录入系统222座公厕、50699座户厕的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摸排率100%,问题公厕整改率94.29%,问题户厕整改率100%;7个乡镇(街道)均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街道),66个行政村都有省级卫生村,创建率达74%;西街口镇、矣美堵、阿乌村等18个村参与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创建、昆明市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一五十百千”示范创建。
1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搭建用好“一平台、三机制”,做到“四个全面”覆盖、问题“动态清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从2020年底的1307户4171人减少至1297户4151人。纳入监测的对象11户33人。申请云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全县农户共申请救助事项70件,办结46件,办结率66%。持续巩固保障民生和饮水安全。完成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312人次,脱贫人口转移就业1322人。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181万元实施项目共28个,投入占比85.32%。开展技能培训17824人次。建档立卡学生1099人享受补助资金781.8万元,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精准有效完善残疾适龄儿童送教上门的各项措施。社会救助兜底全面保障。2021年以来,新增低保对象46户68人、特困供养对象8户8人,实施临时救助140人13.68万元;医疗保障不漏一人。建档立卡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021年上半年建档立卡人员住院423人次,医疗总费用259.41万元,补偿比例为90.15%;认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户户清排查。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县、乡、村三级联络员制度,全县1297户415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均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要求;扶贫小额信贷落实落地。2021年累计向155户脱贫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37.64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4人。在职实有14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2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81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73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83.03万元,比上年3328.13万元,增加1354.90万元,增长40.71%;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21055.02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21055.0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与上年对比增加22409.9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分析:
1.2022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长;
2.2022年县本级项目资金较上年同比增加;
3.2022年上级补助项目列入部门预算,而上年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83.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83.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3.03万元,比上年3328.13万元,增加1354.90万元,增长40.71%,增长的原因在于项目经费、工资正常增长,社保缴费增加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54.0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分析:
1.2022年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长工;
2.2022年县本级项目资金较上年同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38.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8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1905.04万元,与上年694.56万元对比增加1210.48万元,增长174.28%,主要原因分析是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大幅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支出238.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60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1686.0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106.12万元,主要用于植保站植物防治项目支出。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10.00万元,主要用于种子站粮种储备方面的支出。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47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装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发展建设。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258.00万元,主要用于农经站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支出。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53.33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07.59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种植业及养殖业保险保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99.2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777.99万元,项目支出1905.04万元)。
1.基本支出2777.99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2406.16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705.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30102-津贴补贴535.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补贴支出。
30103-奖金63.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人员第13个月基本工资支出。
30107-绩效工资420.43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及第13个月基本工资支出。
30108-行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金缴费支出。
30109-职业年金缴费53.6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0111-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7.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险费支出。
30113-住房公积金199.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5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22.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办公费支出。
30205-水费1.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水费支出。
30206-电费2.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电费支出。
30207-邮电费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邮电费支出。
30208-差旅费10.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差旅费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5.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
30226-劳务费29.07万元,主要用于动检所辅助人员支出。
30228-工会经费 16.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会经费支出。
30229-福利费44.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福利费支出。
30231-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单位公务车运行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参公)人员交通补贴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会福利费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87万元,其中:
30305-生活补助14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30307-医疗费补助33.9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重特病医疗补助支出。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独子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1905.04 万元
(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0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 30.00万元,主要用于火红蚁防治及种子储备等项目支出。
30227-委托业务费25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等项目支出。
(2)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3.71 万元,其中:
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693.71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农业保险保费支出。
(3)310-资本性支出923.33万元,其中:
31005-基础设施建设923.33万元,主要用于县级人居环境奖补项目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2022年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2022年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0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17.78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为2022年石林县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不直接下达各部门,全县统一控制使用,按程序审批。
(二)公务接待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减少原因为大力压缩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万元,较减少5.00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原因为大力压缩公车出行,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重点项目预算2个。项目绩效目标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2年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县级配套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石林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石林彝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 | ||||||||
项目属性 | 002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当年完成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黄兴龙 | 联系电话 | 0871-67796881 | ||||||||
项目概况 |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通过国家财政保费补贴,建立特色农业保险 制度,增强特色农业种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特色农业产业健康的长效机制,促种殖户持续健康发展和稳定经济农作物市场供应。 | ||||||||||
项目立项依据 | 其他证明文件 | ||||||||||
总投入 | 中央财政 | 省级财政 | 市本级财政 | 县(市)区级财政 | 其他 | ||||||
中期资金来源(元) | |||||||||||
年度资金来源(元) | 2131900.00 | 213190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 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 ||||||||||
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 | 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保面积50000亩 | ≥100% | 数量指标 | 投保面积50000亩 | ≥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对达到要求的种植户投保 | 100% | 质量指标 | 对达到要求的种植户投保 | 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查勘定损率 | 100% | 质量指标 | 查勘定损率 | 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投保及时率 | ≥98% | 质量指标 | 投保及时率 | ≥98%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规定投保有效时限内投保 | 2022年1-12月 | 时效指标 | 按规定投保有效时限内投保 | 2022年1-12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投保,出现保险责任时,降低种殖户的经济损失,增加种殖户收入 | 有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投保,出现保险责任时,降低种殖户的经济损失,增加种殖户收入 | 有效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级配套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石林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站 | ||||||||
项目属性 | 002 延续项目 | 项目期 | 当年完成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李波 | 联系电话 | 0871-67796881 | ||||||||
项目概况 |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通过国家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建立集体农业产业健康的长效机制,促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 ||||||||||
项目立项依据 | 其他证明文件 | ||||||||||
总投入 | 中央财政 | 省级财政 | 市本级财政 | 县(市)区级财政 | 其他 | ||||||
中期资金来源(元) | |||||||||||
年度资金来源(元) | 4700000.00 | 470000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引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经济实力 | 引导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经济实力 | ||||||||||
不断扩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逐步建立市场化健康化的村级经济保障水平。 | 不断扩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逐步建立市场化健康化的村级经济保障水平。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020年至2021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县级补助 | ≥100% | 数量指标 | 020年至2021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县级补助 | ≥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收入达5万元及以上 | 100% | 质量指标 | 收入达5万元及以上 | 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有效时限内 | 2022年1-12月 | 时效指标 | 有效时限内 | 2022年1-12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投入,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产出规模,增加村级组整 体收入 | 有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投入,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产出规模,增加村级组整 体收入 | 有效 |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2.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与上年435.50万元对比减少23.10万,主要原因分析大力压缩三公各项办公经费、日常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534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1.91万元,固定资产3540.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1.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9.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8.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级配套经费项目、2022年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县级配套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670432600111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206471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