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县审计局对石林彝族自治县2019年至2020年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及土地审批、征收、储备、供应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我局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计建议采纳及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土地储备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把历年结转的利息收入用于收储土地,避免长期滚存结余挂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调查建议,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同意采纳,并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后已将历年结转的利息收入于2021年12月30日结转用于支付2019——2020年的债券利息支出,并进行了相应账务调整。
在今后进行利息收入核算时,及时将利息收入结转至储备资金收支结转科目“土地储备资金”科目进行核算,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