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
〔C类〕
〔公开〕
石街办函〔2021〕4号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艳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关于解决北小村葫芦塘烂尾工程后继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我部门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小村葫芦塘位于北小村村中央,1995年立为县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已完成了葫芦塘扩容、整型、环湖道路、排污等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工期2年,因项目位于村内,实施难度大,2016年末项目正处于紧张施工阶段,项目资金账面余额116万元,县级以跨年度资金未用完为由把剩余资金全部收回,该项目被迫停工至今,形成烂尾工程,对北小村村容村貌造成严重影响,环湖道路2020年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进行了彻底硬化。
二、建议办理情况
北小村葫芦塘后续建设项目报括:引水工程、绿化工程、水生植物培育、安全防护工程、民族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经石林街道技术业务部门初步测算,项目总分投资预计250万元,北小村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石林街道已将北小村葫芦塘后续建设列为形成振兴重点项目,正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项目立项事谊,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争取葫芦塘后续建设项目早日立项实施。
陈艳兰代表,感谢您对石林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言献策,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树坤 联系电话:13698748116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0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0日印发